• 2009-05-07  中國時報  【楊照】

「六歲教書,恭愿仁順;禮教具備,矜莊寂寧,有巨人之志。父未嘗苔,母未嘗非,鄰里未嘗讓。八歲出於書館,書館小童,百人以上,皆以過失袒責,或以書醜 得鞭。充書日進,又無過失。手書既成,辭師受論語尚書,日諷千字。經明德就,謝師而專門,援筆而眾奇。所讀文書,亦日博多。才高而不茍作,口辯而不好談 論。非其人,終日不言。其論說始若詭於眾,極聽其終,眾乃是之。以筆著文,亦如此焉。」


這段文字裡描寫的對象,是漢朝的王充。文中形容王充六歲就展現了特殊的性格,沒有一般小孩的頑皮,卻有大人的志向,所以父母鄰居都找不出理由來罵他打他。八歲開始跟其他小孩一 起上學,別的小孩都因為犯錯被罵,或因字寫得太醜被打,只有王充一個人字寫得越來越好,又從不犯錯。識字會寫字了,接著開始讀論語尚書,一天就能背一千 字。於是開始能獨立寫奇妙的文章。才氣很高但不隨便寫,口才很好但不喜歡跟人家辯論,沒碰到對的人,一整天都不說話。他立論都跟一般人不一樣,但等到全部 聽完他的話,大家都覺得說得很對。他寫的文章,基本上也是如此。


這段文章褒讚王充的用語、口氣,都像是當時史書裡人物傳記中常常會出現的。可是這段話,卻不是出於「後漢書.王充傳」,而是王充自己作品「論衡」裡的一篇「自紀篇」,換句話說,是王充自己寫來形容自己的。


史書傳記這樣寫一個人,跟一個人自己這樣寫自己,就算內容完全一樣,還是會給我們很不一樣的感覺。史書上的傳記,我們不見得會照單全收, 也不能都視之為真實,我們會理解當中有這個文類的慣習在作用,這樣基本上以後人客觀紀錄為主的口氣,被王充挪用來講自己從小就多好多了不起,我們讀來就不 只是有所提防,甚至油生出反感來了。什麼樣的人,會如此抬高自己自吹自擂呢?自己把自己講得那麼好,光是這份自誇就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沒有那麼好,沒有那 麼了不起。


這中間牽涉的,一是敘述觀點,二是說服力。而敘述觀點和說服力密切相關。王充混淆了本來應該適合別人採用的觀點,當作自紀觀點,於是嚴重傷害了文章的說服力。一個人說學校裡一百個小孩,別人通通都挨罵挨打,只有他沒有,我們心裡不會冒出本能的懷疑嗎?


說故事,要讓故事被別人聽到被別人聽進去,我們不能只考慮故事內容要說些什麼,還要講究是用誰的立場用誰的口吻來說這個故事的?故事的敘 述觀點,跟這個故事的關係是什麼?誰用了什麼方式經驗了這故事,或轉述了這故事?對的觀點,好的敘述策略,縮短聽故事的人跟故事間的距離,當然,倒過來, 隨便、邋遢的敘述角度卻會讓讀者對故事產生戒心、甚至反感,進不了故事構築的世界裡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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