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理論與學術實踐、社會實踐

 

◎陳瑞樺(清大社會所、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)

 2012.6.13(三)

於 當代社會學理論最後一堂課

 

按:這是瑞樺老師在上完一年理論課後,在最後一堂課上對同學的耳提面命。經學生 現場記錄,後交給老師校對,放上來分享給大家。祝福所有理論課的同學,及畢業生。

 

在上古典社會學理論的 時提醒過各位:大家都冒著被理論異化的危險在學習理論。理論異化分為兩個層次:一個在學術上,一個在社會實踐上。

 

社 會理論與學術實踐

 

很多人在社會學學徒階段──當然,有些人的學徒階段可能很長,甚至到四五十歲──,在 寫作論文時會先表明,他要用某某理論去說明某某現象。同一個理論,有些人拿來說這個現象、另外一些人拿來套那個對象,卻都可以通用。用到最後,我們再也分 不清,研究者所要解釋的到底是現象本身,還是那個理論?這種論文,即便抽掉研究對象的內容,理論的形式還是長存。

 

但如果最 後要證明的只是「某某理論是對的」,那讀者根本沒有必要看這項研究。

 

我在法國留學時認識一位對台灣很熟悉的研究員。他跟我 說:每次拿到台灣研究者的論文,一讀到理論回顧的部分就想睡覺。但是在台灣的論文寫作,理論回顧被當作很重要的東西。然而它的重要性應該是,理論回顧要拿 來跟所要研究的現實對話,而非離開現實來回顧理論。重點在於,要說明這些理論所可能產生的對話關係,並指出既有研究並無法回答我們關心的問題,因此才有寫 這篇論文的必要。但我們的學生們,卻因為某種學術專業的迷思,為了證明自己的社會學專業,所以寫論文的時候一定要告訴人家我們念過哪些書。

 

這 就使得文獻回顧很多時候表現為一種「插入」,而不是「鑲嵌」。插入式的理論回顧,跟自己的研究不見得有關係,只是要說明自己念過這些書,將各種理論以陳列 貨架的方式擺在讀者面前。在讀論文的時候,就好像看到理論大師們列隊向我們走來,翻第一頁,看到布迪厄!再一頁,傅柯!再一頁,哈伯瑪斯!好像在閱兵。但 把那部分拿掉,竟然也沒有關係,完全不影響論文的討論。如果是這樣,論文的文獻回顧就只要有一個人寫就好啦!以後大家只要寫:「請參閱某某人的文獻回 顧」。

 

理論作為思想資源,而非問題解答

 

會形成這樣的論 文寫作習慣,在我看來,是因為我們在學習理論的時候,培養了一個不好的習慣:我們總是希望找到某個理論,來解答某個問題。我們把理論當答案來用。但從我們 開始上理論課到今天,不就一直強調,要回復理論本身的歷史性嗎?我們希望透過回復社會理論產生及社會理論引進雙重的歷史性,讓大家學習用歷史的觀點來看社 會學理論。

 

讓我們回到社會學理論的性質。社會學理論是某位特定時代的研究者,在研究當時所面對的社會問題之後所提出的分 析。然而一旦經過移植,社會理論往往就從「思考社會問題之後得到的答案」,變成「用來解釋社會問題時套用的答案」!這表現在研究生常提出的問題:「我可以 用什麼理論來解釋這個現象呢?」念社會所的時候聽到這句話,不要太訝異。但至少我們自己不要再沿襲這種思考模式了。

 

社會學 理論應該是思考社會問題的資源,而不是思考社會問題時的限制。如果我們把社會理論當作套解的答案,社會理論就變成了限制,而不是資源。要改變套用理論的習 慣,首先要作的,就是恢復理論的歷史性。要把理論放在歷史脈絡裡面去理解,而不是當作可以超時空地套用在不同時代的普遍性觀念。

 

要 研究社會,就是要從社會開始,絕對不是從理論開始!只有從面對社會的問題出發,才可能作出有生命力的論文。但如果論文的目的在於證明某個理論,就人文社會 科學而言,這個研究絕對是沒有生命力的。頂多只是一場漂亮的套用。

 

如果把理論當作思想資源的話,我們會關注到某項概念的特 殊性,而不是只強調它的一般性。進一步,我更希望各位將來在作研究的時候,試著提出有原創性的概念出來,而不是都用別人的概念作解釋。只要我們對社會現象 進行細緻的分析,進而提出具有解釋力的歸結,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概念!但是,我們提出的概念不能只是一個名詞,這樣概念就沒有解釋的效果。必須說明這個概念 的內涵是什麼?比方說理念型,背後就會有相對應的內涵。當我們提出一組理念型,說明一組概念之間的對應關係,就會形成某種理論。一個理論之所以會被留下 來,往往也是因為其中包含了具有解釋力的概念。就社會理論與學術實踐的關係而言,要如何學習、引用社會理論,開展新的內容出來,避免被理論異化。這是大家 要面對的課題。

 

理論與實踐:要與常識斷裂,而非與生活斷裂

 

接 下來看社會實踐的部分。社會學有一個重要的觀念是要跟既有的常識斷裂,因為常識常常是一個誤區,尤其是在一個社會轉型期,原本的價值都要被重新估量。我們 必須用社會學的眼睛來看社會生活的內容,這時候,我們才知道要往前走的話,可以怎麼作。社會學要跟常識斷裂,往往必須提出一些新的概念。但當我們提出新概 念來與常識斷裂時,是否要與我們所面對的社會、相處的人,也採取一種「斷裂的姿態」呢?

 

我們在講文化領導權的時候,強調行 動者必須熟悉一般民眾使用的語彙,這是為了讓所要傳遞的進步觀念能夠被民眾接受。但在我看來,理解民眾的文化,不只是為了順利地置入我們自己的價值主張, 並且也是為了在這個過程裡面,修正我們自己原先基於某些社會改革設想所產生的「專斷性」。這種理解可以讓我們的進步觀念跟一般民眾的生活產生比較好的接 合。這個接合並不只是民眾的接受,同時也是我們的自我修正。修正,並不是妥協,而是反思我們自己的不足。

 

社會學的「斷 裂」,不應該是一種看起來跟全世界為敵的姿態。這種姿態,除了表現自己之外,並無法改變任何人。我們跟常識斷裂,同時也要跟民眾的生活相結合。如果不與民 眾的生活結合,也就不可能改變民眾。除非你是一個暴君。

 

從事學術創作的人,關在書房裡面,也許還可以寫出不錯的著作。但社 會實踐者是不可能離開民眾來進行社會實踐的。

 

為了探討社會理論與社會實踐的關係,讓我們回來考察社會學知識的長處跟短處。 社會理論的長處,是可以培養洞察力及宏觀思考、系統思考的能力。但它很少告訴我們:怎麼去體察人的生命?。其實我們在作田野的時候,不只是為了挖掘寶貴的 資料,也是為了貼近人的生命。

 

有一位民眾戲劇工作者叫賴淑雅,作過這樣的反省。她說她以前的社運背景及所受的訓練,使她多 年來的劇場實踐非常理性且議題導向,可以精準引導大家面對現況,並且探尋某種方式指向未來。但當她開始到社區帶領社區劇場,而不是在社會運動團體裡推動的 時候,她遇到一個問題:以前她面對的都是有社會運動背景的人,在社運團體那裡,民眾劇場的理念本身就有正當性了。但當她來到社區,社區居民並沒有社會運動 的先前已經存在的認同基礎要支持你,這時候要怎麼樣把前面說的那套精準分析以及操作步驟連通起來呢?她由此得出的反省是:以前在推民眾劇場的時候,她忽略 了生命經驗的分享。社區的帶領經驗告訴她,生命歷程的訴說與重整是重要的。

 

我們之前提過,要進行社會實踐,只有哈伯瑪斯溝 通行動理論的理性論述是不夠的,還要體察常民文化以建立文化領導權。這裡指的不只是將自己的理想讓對方接受的方法,更重要的是,認識對方的生命經驗,理解 對方的情感需求。在這種意義下的文化領導權,是一種謙卑的實踐態度,一種願意體察對方情緒感受的態度。透過這種態度,我們所要建立的文化領導權才具有了某 種倫理意義。

 

所以在我看來,社會學理論的學習所導向的分析跟批判,要建立在體察與感受的基礎上,才能獲得在具體的社會文化 脈絡裡實踐的能力。

 

這是我對社會學理論與知識創造及社會實踐之間關係的一些想法。

 

祝福大 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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